本報記者 劉宇鑫
  日前,本市有關部門約見鏈家、我愛我家、中原、21世紀等多家大型房地產經紀機構,禁止它們在店堂玻璃櫥窗里張貼房源信息。
  掛了10多年的房源廣告說撤就撤?記者近日調查發現,面對這一禁令,不同中介有不同的應對之策:有的遵照執行,撤掉櫥窗中的房源廣告;但更多的中介則是“各顯神通”,以五花八門的招數規避“禁掛令”,比如,在門店櫥窗內通過豎板、搭牆、掛鉤子等方式,展示房源廣告——既讓客戶能在店外看見廣告,又試圖規避新出台的“禁掛令”。
  中介感覺“有點兒費解”
  最近,一些正打算買房的看房人發現,幾乎一夜之間,很多中介門店里的櫥窗房源廣告都被清空了。而這一突然的變化,正是源自本市有關部門日前發佈的一紙禁令。
  根據有關部門要求,從11月23日起到明年2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對非法從事群租房業務為重點的房地產經紀行業違法經營行為的專項整治。其中,違規攬客已經成了房地產中介機構擾民的重要問題之一。工商、房管、城管等部門將對違規攬客的行為進行整治,其中包括在大街上占道訓話、占道立牌招攬顧客、上門或電話騷擾等。在這些管理措施中,讓很多房產經紀人感覺“有點兒費解”的,就是店堂門窗張貼的房源信息也屬於違規行為。
  對此,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店鋪櫥窗上貼滿租售廣告影響市容,常有消費者圍觀也易產生占道、擁擠等隱患。“讓咱撤,咱就撤。”雖然對政策不太理解,但廣安門外一家門店店長所在的中介還是執行了這條要求。可是,相距不遠的幾家中介卻採取了抱團“抵抗”的態度。
  櫥窗內一米處新建“房源牆”
  一紙“禁掛令”,為何會讓中介們如此不淡定?原來,掛在門店的房源信息,尤其是特價房源的租售信息,已經成為其吸引客戶的“殺手鐧”。
  “我們店里每天專門派兩名經紀人死死盯著門口,看見有客戶瀏覽房源廣告超過5秒鐘,就必須立刻迎出去。”馬連道一家房產中介門店的店長說,“相比網上及電話咨詢,進店咨詢的客戶成交率還是最高的。”
  為此,在“禁掛令”出台後沒幾天,一些中介門店各出“奇招”,規避這一要求。
  在馬連道,幾家中介雖然撤下了原來掛在櫥窗里的房源廣告紙,但一家中介選擇在櫥窗後面10多釐米處,架起一塊一人多高的房源板,板子的長寬均與櫥窗尺寸相仿,乍一看跟原來貼在櫥窗上的廣告沒啥兩樣。“遇到有人來檢查,我們把板子摺疊起來撤掉,櫥窗里立馬就乾凈了。”店里的經紀人說。
  附近一家品牌中介顯然更下本兒,索性在櫥窗裡面約一米遠的位置,新建了一面房源牆——因其與櫥窗之間有一定距離,上面每條房源廣告的字體都明顯比平時大了好幾號,再一打開高亮照明燈,記者在便道上距離櫥窗三四米遠,都看得清清楚楚。
  而在馬家堡,有的中介甚至懶得搭房源板和房源牆,直接在透明的櫥窗玻璃後10多釐米處,用一串串鉤子掛起一張張房源廣告,構成一大塊簡易“廣告牌”。
  房源信息是否屬戶外廣告?
  實際上,“禁掛令”影響的不光是中介,市民於先生上周末一直在南城看房子,遇到執行了“禁掛令”的門店,他也感覺很麻煩。“以前在中介門口看幾眼,就能大概瞭解附近小區內的低價房源,現在不行了,要想瞭解具體的房源信息,必須得進店里挨個兒和經紀人打交道。”
  鏈家地產一位負責人表示,還不太瞭解這次“禁掛令”出台的原因和目的。“如果門店櫥窗里都是經過審核的真實房源信息,為什麼不能掛上去?”不過這名負責人也表示,既然有關部門已經出台規定,中介公司肯定會照章執行。
  2011年4月,本市出台規定,要求各家房產中介“發佈房源須經房主書面認可,確保房源真實”,同時撤下專為招徠客戶的低價不實房源。根據《廣告法》規定,存在妨礙生產或者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的行為,不得設置戶外廣告。業內人士表示,這是本次有關部門出台“禁掛令”的主要依據之一。《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明確,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等發佈的廣告。
  “按照相關法規,我們在門店櫥窗里掛出的房源信息是否屬於戶外廣告的範疇?”一些房產中介提出了自己的疑問,除了房產中介,其他商家櫥窗廣告屢見不鮮,但基本上沒有被明令禁止的。  (原標題:房產經紀避“禁掛令”招數五花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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